為進一步優化昌樂縣人才結構,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補充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實行考選制的意見
一、招聘條件
1、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專業人員: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40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符合報考職位專業要求;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4、遵紀守法,品行優良;
5、身體健康;
6、報考職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錄用等步驟和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7月5日—7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山東省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7月15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相關材料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3張,填寫《昌樂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1、往屆畢業生報名材料: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學位證、身份證(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供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2、2011屆畢業生報名材料:經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
3、海外留學人員報名材料:我國駐外使館出具的留學人員證明,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認定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報考人員原則上應由本人辦理報名手續,確有特殊原因須由他人代辦的,被委托人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現場簽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的。(2)上學期間,受相關處分未解除的。(3)不能在規定學制內獲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筆試時間:2011年7月16日 上午9:00--11:00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測驗
在昌樂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畢業生(符合招聘條件),根據省里文件規定,在筆試成績中加分。
2、面試。筆試結束后,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參加面試人員交納面試費70元(據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面試主要測試應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崗位適應能力等(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錄用程序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和錄用計劃,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職位擬錄用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擬錄用人員經公示(在報名點和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考核、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資格復審合格后,對經資格復審或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從本職位考生中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公示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相關部門辦理派遣、調動等手續。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人員須同縣人社部門簽訂服務期五年的聘用合同。
整個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由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如發現有違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將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536—6221449 中共昌樂縣紀委
0536—6234202 中共昌樂縣委組織部
咨詢電話:0536—6235279 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查詢網站:
http://www.sdbys.cn 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http://www.changle.gov.cn 昌樂縣政務公眾網
http://www.clrsrc.gov.cn 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附件:1、昌樂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昌樂縣2011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
昌樂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6月20日
附件1:昌樂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昌樂縣2011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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