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教師招聘辦法
為貫徹實施“人才強校”戰略,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富于創新能力的師資隊伍,持續提升我校的學術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按照教育部批復我校的崗位設置方案,制定本管理辦法。一、招聘原則招聘原則是:統籌規劃,保障重點,提高質量,持續發展。1.統籌規劃。根據教育部審核批復的崗位設置方案以及我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的總體要求,結合師資隊伍現狀,在各單位科學編制需求計劃的基礎上,學校統籌考慮教師隊伍建設情況,每年有計劃地選聘教師。2.保障重點。依據我校學科建設規劃,優先保障重點學科、重點科研基地和本科教學的用人需要。3.提高質量。為不斷提高招聘人才的總體學術水平和發展潛質,各單位應著重延攬招聘以下三方面人才:1、優秀學術帶頭人;2、青年學術骨干,特別是海外優秀留學回國人員;3、國內著名院校的優秀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員。優秀學科帶頭人、中青年學術骨干及海外優秀留學歸國人員應常年物色延攬,隨時評議聘用。4.持續發展。各單位應在認真分析本單位教師隊伍總量、學科專業分布以及職稱、年齡結構等綜合因素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學科建設和教學工作需要,按照輕重緩急,分年度提出教師需求計劃,不搞突擊選聘。通過新聘教師充實師資隊伍,力求逐步改善教師隊伍的學緣結構、學歷層次、年齡結構、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持續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學術水平。二、基本條件1.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團結協作。 2.具有博士學位或本學科最高學位(體育、藝術、對外漢語、公共外語等專業如聘用碩士須經學校批準),原則上第一學歷系在國內外著名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經過短期培訓,能夠勝任雙語教學;具有基本的計算機操作和應用能力。 3.年富力強,身體健康。新招聘的教師,博士畢業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2歲;博士后出站人員年齡不超過35歲;具有教授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歲。三、招聘組織及其職責1.教師招聘工作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進行,由人事處具體負責,其職責是審核用人單位的招聘計劃及擬招聘人選,辦理相關接收手續、簽定聘用合同等。2.基層單位應成立教師招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一般由基層單位黨政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本單位黨政領導及專家組成,其職責是在基層單位學術委員會經學術評價推薦的人選中,按照招聘計劃確定擬聘人選,報學校人事處審核。3.基層單位學術委員會負責對應聘教師進行學術和教學水平評價,并據評價結果向學院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推薦擬聘人選。四、招聘程序1.公布崗位學校各單位(含威海分校、齊魯醫院、第二醫院)根據崗位需求情況填寫《年度選聘教師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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