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辦通告:
1、考生須同時憑準考證、身份證(或居住證)進場參加考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否則視為違規處理(取消該科考試成績)
2、請考生攜帶2B鉛筆和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參加考試。
3、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考場實行電子監控、金屬探測儀,凡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試室的,將被取消考試成績,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4、請考生遵守校園管理規定,服從考場工作人員指揮,自覺維護校園環境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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