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社會助學組織:
廣州市2012年上半年自學考試獨立辦班、高職高專溝通班、面向農村專業、中英合作專業的考生(由助學機構集中組織收表、集中發證的考生)集體辦理申請畢業初審工作將于6月18-20日進行,考生在初審前可自行或由助學組織登陸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辦理申請畢業登記,相關社會助學組織于規定的時間內到我辦繳交所需材料進行考生申請畢業初審(特別提醒:本通知只適用集體辦理畢業初審的社會助學組織,非集體辦理畢業初審的社會助學組織的考生請到各區、縣級市招考辦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初審)。
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畢業登記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二)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的要求。
(三)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所屬類型的最低學分或門數要求。
(四)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成績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五)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六)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七)如申請的專業有特別要求,必須達到該專業申請畢業的要求(報名報考和辦理畢業登記時有特別要求的專業)。
二、辦理時間及其他要求
(一)申請畢業登記:6月15-20日集體辦理的考生個人或助學機構上網申請。
(二)畢業初審(集體辦理):6月18-20日在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六馬路16號三樓進行畢業初審及交表時間安排見附件1.
(三)我辦主要負責社會助學組織集體辦理畢業初審工作,考生個人辦理申請畢業和初審請前往所在地附近的區、縣級市招考辦辦理。
附件:
1.廣州市2012年上半年獨立辦班、高職高專溝通班、面向農村專業、中英合作專業的考生集體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初審及交表時間安排表
備注:請各社會助學組織按上述時間安排辦理畢業初審,以免排隊等候
2.自學考試獨立辦班、高職高專溝通班、面向農村專業、中英合作專業考生(集體辦理)畢業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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