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三)現場目測、繳費。報考人員本人于3月29日—4月2日 9:00—11:30、13:30—17:00,到青島市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市北區同興路18號)進行現場目測。現場目測時,須提交《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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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政審、體檢 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布。 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按計劃錄用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考核政審、組織體檢。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 考核政審、體檢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如等額確定的對象經考核政審、體檢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的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和體檢。對報考人員因考核政審、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從該職位其他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考核政審、體檢對象。 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用人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錄用及錄用后待遇 經考核政審和體檢合格的,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部門提出錄用意見,填寫《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
附件:青島市2010年度公安人民警察考試錄用職位一覽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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