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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東省濟寧市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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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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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東省濟寧市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簡章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招考對象和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7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視力均在4.6以上且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部門或單位。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我省縣以下機關工作五年(含試用期)以上或在公務員崗位上獲得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并累計工作兩年以上的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根據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的通知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干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7年(含)以前選調到基層,現在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招考職位見附件。

(二)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市級公安機關的人員,到濟寧市人才大廈(火炬路23號)508房間辦理確認和繳費手續。報考縣公安機關的人員,到所報考的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確認和繳費手續(確認和繳費地址見附件)。辦理確認和繳費手續時間為3月28日-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堅持個人志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符合報考條件的選調生由本人提出報名申請,縣(市、區)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在基層工作表現,擇優推薦人選,市委組織部負責審定匯總。人選確定后,市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所學專業和工作經歷,組織選調生參加網上報名,直接填報選調生錄用職位。

報名時間:2010年3月27日-31日。

查詢時間:2010年3月28日-4月1日。

具體辦法是:

1、網上報名的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濟寧人事信息網(http://www.jnrsj-sd.gov.cn)或中國孔子人才網 (http://www.kzrcw.com),點擊“2010年濟寧市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入口”進入,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上傳個人近期照片,并將上傳照片保存加洗1寸照片3張備用。

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上傳照片不清晰的,退回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如果用人部門在2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自動通過。網上報名期間,用人部門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用人部門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和目測時參考。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0年3月28日-4月2日登陸濟寧人事信息網(http://www.jnrsj-sd.gov.cn)或中國孔子人才網 (http://www.kzrcw.com),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部門或職位,計劃錄用1 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 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我市其他職位。

對報考公安專業職位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收取120元(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和目測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應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用人部門組織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報考人員進行目測。對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和目測的,視為棄權。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其他

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4分,上述人員報名時不實行網上繳費,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報名確認和繳費手續。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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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素質測評。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專業科目考試三科。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全省統一確定為2010年4月24日、25日兩天:

4月24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基礎知識

4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25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筆試結束后,按照申論占35%、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公布。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為主,也可以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演講等方式。面試試題為通用性試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制。招考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規定。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報考人員宣布。每個面試考評組設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面試考官的組成,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如需要設置用人單位考官的,每個面試考評組不能超過1人。面試考官須全部持有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頒發的面試考官資格證書或者面試考官培訓合格證書。

為了加強對面試工作的監督,除每個面試考場按規定配備1名由紀檢監察部門選派的考場監督人員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還要邀請一定范圍的社會監督人員,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督。

市級以下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面試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面試考官全部進行跨縣(市、區)或跨市交流。

面試開始時間為6月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市級以下機關的面試,與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同步進行。面試工作應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體能素質測評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面向社會招考部門和職位,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主要測查報考者的身體素質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測評的項目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遠,男1000米、女800 米長跑,男引體向上、女仰臥起坐。

體能素質測評按4個項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應考人員體能素質測評成績。

體能素質測評達標分數線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錄用資格。

如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的人員體能素質測評均未達標,則該職位錄用計劃取消。

體能素質測評的要求和計分標準,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有關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必須報考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放棄體能素質測評。

體能素質測評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市公安局和市林業局在市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

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體能素質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政審和體檢

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布。

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人員確定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按計劃錄用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考核政審、組織體檢。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經考核政審、體檢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的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和體檢。對考核政審、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從該職位其他進入考核政審、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考核政審、體檢對象。

考核政審工作人員的組成、考核政審的內容和要求、考核政審的辦法,執行公安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核政審辦法

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用人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除特殊情況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五、錄用及錄用后的待遇

經考核政審和體檢合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填寫《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

對擬錄用人員,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期為7天。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并根據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工資,評授警銜。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新錄用的人民警察,按規定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和具體要求,由省公安廳、省林業局按有關規定另行部署。培訓期滿組織考試,成績不合格者,自費參加下期培訓。經補考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市委組織部根據考核政審、體檢情況,確定錄取人選,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本簡章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0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附件:濟寧市公安(森林公安)機關2010年錄用人民警察計劃和招考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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