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區委、區政府研究確定,為我區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聘用部分工作人員。招聘簡章如下:一、招聘范圍及條件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2、博山區常住戶口或博山區生源的非師范類畢業生(醫學類除臨床醫學、護理外其它專業不限生源和戶口)。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醫學類專業限全日制國家統招畢業生報考)。5、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6、符合報考崗位規定的專業、學歷和其它要求。已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須經原接收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取得國外學歷的報考人員,須經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后方可報考。已經在事業單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得報考。二、招聘崗位招聘崗位(專業)及有關具體要求,詳見《2009年博山區事業單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員計劃表
4、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筆試成績加2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區人事局審核確認,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加分。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筆試考務費,報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職位,計劃錄取1人的取消錄取計劃;計劃錄取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取計劃(醫學類除臨床醫學、護理外其它專業不受此比例限制)。四、考試方法及內容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成績按照聘用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醫學類除臨床醫學、護理外其它專業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2、筆試科目:醫學類考生筆試科目為醫學專業知識;非醫學類考生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附:1、《2009年博山區事業單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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