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為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條件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3、政治素質高,組織紀律觀念強;4、身體健康;報考巡邏警察職位的要求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扁平足;巡邏警察限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5、在冠縣人事局或教育局已辦理報到登記手續而未就業的正規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1年8月31 日后出生);報考鄉鎮小學教師職位、鄉鎮衛生職位、鄉鎮民發中心職位、村助理員職位、巡邏警察職位、敬老院臨床職位、播音主持職位和防疫站醫學影像職位的需具備專科以上學歷;報考其他職位的需具備本科以上學歷。6、招聘單位對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7、2007、2008年招聘的村助理員,不受年齡限制,只可報考鄉鎮民發中心職位。二、招聘計劃和招聘職位具體招聘計劃和招聘職位見附表三、報名時間和方法報名時間:2009年9月20日—— 9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報名地點:冠縣人才市場三樓教室。報名方法:報名人員持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報到證或待聘證等材料辦理報名手續(報考教師職位的還需提交教師 資格證書)。報名時,要按照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針對本人實際,選擇一個職位,如實填寫《冠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為報考人員所考科目的成績之和。根據魯人發【2008】29號文件規定,2006、200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經考核合格的,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報考鄉鎮民發中心職位的村助理員,2007年度招聘的筆試成績加20分,2008年度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確定主要科目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縣招 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在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說 課)人員名單(合格人員少于招聘計劃1.5倍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或說課人員)。所有考生筆試成績和擬進入面試(說課)人員名單,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張榜公布。 (二) 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說課)的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 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確認屬于正規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的依據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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