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公安邊防總隊校園招聘
接收條件和要求
(一)接收對象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無休學,無處分),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保衛事業,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并在5年內不提出退出現役要求。
(二)接收的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屬于國家招生計劃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進入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應屆畢業生。
(三)除公安專科大專學歷(學制必須滿三年)外,其他專業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必須按時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四)接收的大專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分別在22(1991年9月1日后)、24(1989年9月1日后)、29(1984年9月1日后)周歲(截止2013年8月31日)以下。
(五)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接收對象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六)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公安現役在職、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優先接收。
不屬于接收的范圍
(一)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四)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五)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六)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七)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專升本、專接本、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八)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接收專業
(一)法學(法學);
(二)文學(漢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學);
(三)工學(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航海技術、輪機工程);
(四)管理學(會計學、財務管理、行政管理);
(五)公安專科(偵查、治安管理)。
非以上專業請勿報名。同時,報考人員禁止重復報名參加部隊招收,在武警邊防、消防、警衛等現役部隊全國范圍內僅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并通報畢業高校。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截止至12月18日,以報名資料投遞至我總隊時間為準http://www.sdsgwy.com/。
接收程序
(一)個人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個人投送材料報名相結合的方式。請符合接收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在網上報名后將網上報名系統生成材料(封皮、個人基本情況表)、河北邊防總隊《2013年接收地方大學生報名確認表
(二)綜合考查。主要包括體能測試、政治審查、心理素質測試、身體檢查和面試等。
(三)知識能力統一考試。時間為2013年2月,考試由公安部統一命題和組織。
(四)政治審查與面試。以上綜合測試全部合格人員,我們將赴學校對其進行實地政治審查,審查合格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
(一)復審復查淘汰。對接收對象學歷學位、身體條件、檔案材料、考試成績等進行復審復查,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
(二)崗前培訓淘汰。接收對象參加為期6個月的崗前培訓,對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
聯系方式
聯系人:郭干事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天翼路16號河北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郵政編碼:050071
聯系電話(工作日期間):0311-66725129
報名網址:http://121.28.199.100/hr/index.php?module=login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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