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師范大學附屬民族學院2012年招聘12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民族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身心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名和資格審查。
此次招聘可通過網上電子郵箱投遞簡歷方式報名,也可現場報名和電話傳真等其它方式報名,由學院高中部辦公室統一受理。
(1)報名時間:
2012年月5月23日—5日27日。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http://www.sdsgwy.com/
報名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紅旗大街356號,河北師范大學附屬民族學院高中部辦公室。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0311—86260234
電子郵箱:904390485@qq.com
(3)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從公告之日起 5日內發送基本信息和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獲獎證書等的掃描件至904390485@qq.com。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者,學院將通知應聘人員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及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到校參加筆試、面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開考比例: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
考試
(一)資格復審。筆試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筆試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筆試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筆試面試人選資格。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師德認識和業務能力。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組織。筆試組織工作由河北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
(三)面試:
(1)河北師范大學附屬民族學院負責組織面試。
(2)面試人員、內容、時間和地點:電話另行通知。
(3)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5)總成績合成。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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