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興縣2012年招聘70名農村中小學教師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4、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5、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備相應學歷:
小學教師要求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或初始學歷為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含全日制中專學校的師范類專業),現已取得大學專科(含大專)以上學歷。專科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一致或相近。
初中教師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或初始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現已取得大學本科(含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本科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一致或相近。
7、普通話水平:語文教師二級甲等以上,其他學科教師二級乙等以上。
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2年5月8日—5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
定興縣教育局人事股(二樓西側)“招聘教師報名處”。
3、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定興縣2012年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2)應聘人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普通話證、獲獎證明等原件、復印件(證件請用A4紙復印,復印件一律不予退還)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張;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但需出具學校證明http://www.sdsgwy.com/。
(3)本人親筆手寫自薦書一份(不少于300字,A4紙);
(4)簽訂服從分配保證書(不服從者取消報名資格)。
上述材料按報名資格審查表、證件復印件、自薦書和保證書順序左側裝訂,上交“招聘教師報名處”。證件原件由人社局、教育局負責審核,驗后即退。
4、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時,將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職位。
5、報名費:參照公務員招錄標準執行,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現場繳納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二)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試環節。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試講與答辯)兩項內容,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
1、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為40%。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材教法,占50分;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初中、高中所學知識,占50分,其中初中知識占30分,高中知識占2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2年5月30日—5月31日,地點為定興縣教育局人事股(二樓西側)“招聘教師報名處”http://www.sdsgwy.com/。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照招聘職位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全部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在縣人社局、教育局和考點公布。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筆試過程。
2、面試。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采取試講與答辯的方式進行。試講按照招聘專業由參考人員作課;答辯由面試老師當場對參考人員就作課所涉及的有關知識等進行現場提問,參考人員進行現場答疑。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地點公布。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面試過程。
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為2012年6月14日—6月15日,面試時間、地點以通知單為準。
報名聯系電話:縣人社局6926911轉6668;縣教育局6917291。
保定市定興縣2012年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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