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
1、報名時間:5月15日—22日。2、報名地點:張北縣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辦公室四樓(張北縣財政局對過)。3、報考人員持本人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2010年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非張北籍的人員”提供結婚證和配偶所在單位證明)、獲獎證書原件及相應復印件進行報名。中共黨員大學生需提供黨員檔案材料或證明材料。
為加強農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全面推進“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大專以上全日制畢業生。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統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的張北籍應往屆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方可視為張北籍:
1、張北戶籍或生源(含配偶戶口非張北籍的人員)
2、通過調動、分配、招聘等方式進入鄉鎮及縣直行政事業單位的,現一方(非張北籍)在張北工作,其配偶符合報名條件的。
(二)招聘條件
1、熱愛農村工作,立志到農村創業,自愿到農村任職;政治素質高,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吃苦耐勞,服從分工調配;
2、全日制專科以上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根據農村工作的性質及特點,本次招聘的大學生男女性別比例為8:2。
4、新招聘大學生專業不限。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勞動教養、受過刑事處罰或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計劃
根據報名情況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四、優惠條件
大專以上中共黨員大學生可在總成績中加計2分。
五、招聘程序
按照宣傳發動、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確定人選的程序進行。
(一)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5月15日—22日。2、報名地點:張北縣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辦公室四樓(張北縣財政局對過)。3、報考人員持本人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2010年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就業協議書;“非張北籍的人員”提供結婚證和配偶所在單位證明)、獲獎證書原件及相應復印件進行報名。中共黨員大學生需提供黨員檔案材料或證明材料。4、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填寫《張北縣公開招聘大專以上農村工作志愿者資格審查表
6、對已報名參加全縣本科以上大學生招聘的張北籍大學生可同時填報第二志愿,通過網絡填報《張北縣公開招聘大專以上農村工作志愿者資格審查表
7、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與全縣公開招聘大學畢業生同步進行,時間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 (二)筆試。2010年5月30日與全縣公開招聘大學畢業生同步進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三)面試。與全縣公開招聘大學畢業生同步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未進入全縣公開招聘本科以上大學畢業生面試程序、同時也填報了第二志愿的張北籍大學生,按照筆試成績,繼續參加公開招聘農村工作志愿者考試的成績大排名。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招聘名額1:2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出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不足1:2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由面試評審委員會負責實施。每組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其中設主考官1名,考官6名。
3、面試滿分為100分,由縣外聘請非張北籍專業人員和有關領導組成面試答辯評審委員會進行現場評審。
4、考試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總分200分)×25%+面試成績(總分100分)×50%。
(四)體檢。與全縣公開招聘大學畢業生同步進行。對未進入全縣公開招聘本科以上大學畢業生體檢程序、同時也填報了第二志愿的張北籍大學生,按照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繼續參加公開招聘農村工作志愿者考試的綜合成績大排名。將綜合成績分男女按比例,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1比例再次確定體檢人員(末位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不再遞補。
(五)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往屆畢業生由用人單位或村委會(社區)出具思想政治鑒定;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出具思想政治鑒定,同時提供畢業證、黨員證明材料,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要提供學位證原件,由有關部門認定。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考核合格的人員將作為擬聘用人選,與全縣公開招聘大學生名單一并在《張北報
(六)確定人選。公示結束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及分配意見,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組織、人事、編辦部門辦理聘用合同。
六、工作待遇
新招聘人員與鄉鎮簽訂5年的農村任職合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工資、福利待遇比照我縣同級事業人員執行,所需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合同期間,通過相關組織、法律程序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當選村委會主任滿2年(連續),且考核合格的,進入鄉鎮事業編制;在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期間,表現優秀的,可予以提拔重用或在縣直機關錄用工作人員時予以照顧。合同期滿但未進入鄉鎮事業編制的,如本人表現比較優秀的,經縣委組織部和所在鄉鎮同意,招聘人員可與鄉鎮續簽3年的任職合同,期間仍可通過相關程序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的方式進入鄉鎮事業編制;同時,續簽合同期內也可參加全縣統一招錄考試,年度錄取比例為20%。合同期限累計不能超過8年,合同期滿時既沒有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也沒有通過考試被錄取的,自然解除合同。
七、紀律監督對于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對于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監督電話:5216055、5216084。
八、招聘咨詢咨詢電話0313-5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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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北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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