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河北省高碑店市教育局校聘教師招聘簡章
報名
1、時間:2010年4月20—30日。2、地點:教育局人事科。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優化教師隊伍結構,解決部分鄉鎮學校師資力量不足的問題,推進全市教育均衡發展,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公開招聘30名校聘教師。
一、招聘崗位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崗位
此次招聘人員分配到新城鎮、張六莊鄉、辛橋鄉、東馬營鄉、泗莊鎮、辛立莊鎮6個鄉鎮中小學、幼兒園任教。
(二)報名條件
師范類專科以上、非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含2010年7月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非師范類人員不具備教師資格的必須在聘后一年內取得),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截止2010年12月31日),能勝任相應教育教學工作。
二、聘后待遇及管理
(一)工資待遇
執行河北省規定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即由市財政每人每年拔付12個月的工資,月工資680元。
(二)社會保險
從聘用之月起,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連續受聘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按政策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三)勞動合同
1、聘用單位與招聘教師簽訂《勞動合同書
2、采用固定期合同,合同期3年。
3、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本人同意的,進行續聘。
(四)聘后管理
校聘教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一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達到特聘教師條件可參加特聘教師選聘。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0年4月20—30日。
2、地點: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時請帶《校聘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
(二)綜合考核(滿分100分)
1、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滿分60分):分自我介紹(20分)、說課(40分)2部分。自我介紹(脫稿,不得顯示本人姓名)時間不超過3分鐘;說課內容由說課人根據所應聘學科自行選定,時間不超過10分鐘。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歷項(滿分40分)
A、榮譽項(最高10分):在大學學習期間或參加工作后,榮獲國家、河北省、保定市和高碑店市榮譽稱號者分別記10、5、4、3分。多項榮譽獲得者不累計,擇其最高項記分。
B、教齡項(最高15分):參加本市教育工作每滿1年記1.5分(提供聘任合同書,年度3月、9月工資花名冊復印件等資料)。
C、學歷項(最高10分):碩士研究生加10分;師范類大學本科加5分。
D、學用一致(計5分):提倡所學專業與應聘學科一致。
3、一票否決項:報名應聘者提供虛假報名資料、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節違規或弄虛作假,取消錄用資格。
(三)招聘結果產生辦法
將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計入綜合考核成績,根據綜合考核成績排出名次,按名次及本人填報志愿分鄉鎮擇優確定30名人員。綜合考核得分出現并列時,按參加工作時間早晚取舍;再次出現并列時,按獲得的榮譽級別由高到低取舍;如仍出現并列,年齡大者優先。招聘結果在教育局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廣泛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四)上崗實習及簽訂聘用合同
入選者按錄用通知書要求到招聘鄉鎮總校報到上班,按鄉鎮總校安排崗位上崗實習。實習期為半年,實習期間享受校聘教師工資待遇,實習結束后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或不服從鄉鎮總校安排者視為棄權,空出名額按綜合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高碑店市教育局
2010年4月19日
聘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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