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政府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資格復審對象
在參加綜合知識考試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表。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8月14日-8月16日。
資格復審地點: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廟巷33號
電話:0351--5259144 13803403869 聯系人:賈愛朝
山西省古建筑保護研究所:太原市王村北街18號
電話:0351-7227606 13903431008 聯系人:蔣 丁
山西省藝術博物館:太原市起鳳街1號
電話:0351--4188464 13603518269 聯系人:張巨鵬
八路軍太行紀念館:武鄉縣太行街363號
電話:0355--6437583 15635580365 聯系人:張 宇
山西省文物技術中心:太原市文廟巷33號
電話:0351--5687372 13593179326 聯系人:肖玉梅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職工,同意報考),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本單位);應試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6、所報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即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2、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專業測試和面試。
3、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按照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依次確定專業測試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專業測試人選,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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