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范圍為具有平定縣戶籍,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招聘條件和資格
1、具有平定縣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養,無違法違紀記錄;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教育的其它國民教育形式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專業不限;同等條件下,取得統計從業資質證書(或統計專業技術證書)的人員或有縣(鄉)統計部門1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優先。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平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樓會議室;(www.sdsgwy.com)
(二)報名注意和需提交的有關證件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凡提供虛假、偽造、變造的證件及信息材料者,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需提供下列證件和材料:
(1)戶口簿、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對2013年應屆畢業的高校生,經所在學校出具證明,可以參加本次招聘。但在辦理聘用之前必須取得高校畢業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3)取得統計從業資質證或統計專業技術證書的人員須提供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有縣(鄉)統計部門1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及開資證明材料;
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紅底照片5張;
3、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到縣人才中心(人社局211房間)領取準考證。
考試
本次招聘鄉鎮合同制統計人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統計基礎知識及統計法律法規。考試聘請專業機構和人員進行。
考試采取百分制形式,筆試、面試及考試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計劃比例原則上應達4:1的開考比例。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經招聘領導組同意,可降低開考比例。
1、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對面試入圍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面試入圍的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參加面試人員到平定縣人才中心(人社局大樓211房間)領取面試準考證。
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證者,視為自動放棄,空缺的名額,可按筆試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咨詢電話:6188097,6188695,618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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