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及名額
招聘范圍為具有平定縣戶籍,招聘名額50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15名(其中女5名),其它人員35名(其中女5名);
招聘條件
(一)具有平定縣戶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養,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學歷,對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就業困難人員年齡男25周歲至52周歲,女25周歲至42周歲;其它人員年齡在25周歲至40周歲。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原則上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女性身高在160厘米。因工作崗位特殊,心臟病、高血壓患者不宜報名。
(五)同等條件下,復員退伍軍人及從事過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優先聘用。
(就業困難人員指:①下崗失業的“4050”人員(即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
招聘公告及報名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進行。招聘公告通過平定人才網(www.pdrcsc.com) (www.sdsgwy.com)、平定報社、平定電視臺向社會發布。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時間3天。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報名截止時間16日下午5:30。
報名地點:平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報名時需提交的有關證件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有關證件及材料,凡提供虛假、偽造、變造的證件及信息材料者,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報名人員需提供下列證件和材料:
(1)戶口簿、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紅底照片3張;
(4)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人員的身份認證:①“4050”人員需提供《身份證
(5)復原退伍軍人需提供縣民政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從事過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提供相關執法單位的證明材料。
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就業困難人員和其他人員統一參加考試,按所報職位分別計分。
筆試內容含公共基礎知識和城市(社會)管理行政執法專業知識。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及城管基礎知識。
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后按1:1進行預錄。
咨詢電話:縣城管辦:6162197、
縣人社局:6188097、6188695
監督電話:縣紀委:6188510、
縣人社局:6188099、
縣城管辦:616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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