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更正
1、基本信息更正:
考籍檔案中考生資料是確定考生身份的重要信息,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 ),通過系統中的公共查詢模塊中考生信息查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若考生認為基本信息中任何一項不準確,應及早辦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續。
2、考籍信息更正:
具體辦理的步驟如下: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系統中的考籍更正模塊提出基本信息更正申請;
(2)在規定的時間到提交申請時選定的區(市)考辦提交準考證、身份證(或戶口簿、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確認;
(3)區(市)考辦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考生辦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后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交市考辦;
(4)市考辦根據各區(市)考辦提交的考生材料和考生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的申請,進行校對審核相關材料,定期向省考辦遞交《考生辦理基本信息更正審核表》和有關材料;
(5)在省考辦審核后,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二、成績更正
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系統中的公共查詢模塊中考生信息查詢功能查核本人的成績。若考生認為有不準確的可辦理成績更正申請手續。
具體辦理的步驟如下:
1、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 ),通過系統中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成績更正的申請;
2、在規定的時間到相關的區(市)考辦提交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區(市)考辦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考生辦理成績更正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后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交市考辦;
4、市考辦根據各區(市)考辦提交的考生材料和考生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的申請,進行校對審核相關材料,定期向省考辦遞交《考生成績更正審核表》和有關材料;
5、考生若辦理實踐環節考核課程(含畢業論文)或委托開考課程的成績更正,須通過主考學校模塊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更正功能,向主考學校提出申請。主考學校初審后打印《考生辦理實踐環節考核成績更正憑證》交考生,主考學校定期將考生材料匯總后,向省考辦遞交《考生成績更正審核表》和有關材料;
6、在省考辦審核后,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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