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吉縣2013年招聘公安公共服務崗位人員
招聘條件
1、熱愛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3、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資格條件及實際工作能力;
6、符合應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資歷、年齡、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見附表)。
三、招聘名額
公共服務崗位80人(見附表)。
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月 8日——1月11 日(下午6點之前)。
2、報名地點:吉縣農廉綜合服務大廳(二中大門東側)。
3、報名要求:必須由本人報名,任何人不能代替。報名時需攜帶戶口簿、報到證、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符合政策安置的復退軍人安置證明(由民政局出)及復退軍人證、在公安系統連續工作的有效證明材料(由公安局出)等。符合條件的填寫《吉縣招聘公共服務崗位報名登記表
4、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考試形式、內容及時間
采取筆試和體能測試相結合的形式。
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體能測試×40%+加分分值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內容以《公共基礎知識
2、體能測試、考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者,方可參加體能測試,內容為《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
3、加分,指在我縣公安系統連續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加0.5分,5分封頂,在總分上加。
4、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體能測試人員,比例按招聘名額的1:3確定。若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名額1:3的比例依次遞減招聘名額。符合政策安置的復退軍人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體能測試。
5、筆試考試時間:2013年1月 15日上午。地點:職業中學。
6、體能測試時間:2013年1月 19日。地點:職業中學。
(三)考核
根據筆試和體能測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根據考核結果,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再次確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缺進行遞補。經考核確定的合格人員,若本人提出退出,不得遞補。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在人社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由公安局組織實施。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情況及有關政策規定,由招聘領導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相關媒體和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錄取辦法
1、這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體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總分為100分。
2、考試成績按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據招聘名額按參加體能測試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同等條件下,根據學歷高低依次錄用,其次優先錄用復退軍人。
4、在本縣公安機關工作每滿一年加0.5分,5分封頂,在筆試和體能測試之后加分。符合政策安置的復退軍人總分=體能測試成績
+加分分值。
5、錄用后,每年簽訂一次合同,合同期內按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發放,并交納保險金(含養老、醫療、工傷三險www.sdsgwy.com)。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