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遙縣2011年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
為 建立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中小學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快速和健康發展,根據晉政辦發〔2003〕29號《山西省中小學教職工編 制標準及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為核心,以引深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為動力,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教育改革與發展為目的,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資源,優化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引入教育競爭激勵機制,為我縣教育事業高效快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二、選招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四公開一監督”,即:選拔條件公開、選拔數量公開、選拔辦法公開、選拔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與社會各界的監督。為進一步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激活教育內部活力,形成優勝劣汰的新型用人機制,逐步建立與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 晉政辦發〔2003〕13號《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的通知
三、選招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②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③具備從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學歷要求:
2011年7月31日前全日制院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院校畢業的師范類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生;全日制院校畢業的非師范類大學本科畢業生和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專科畢業生。
報考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專業的畢業生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師范類中專學歷。
非平遙籍畢業生須全日制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符合以上條件的畢業生,須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碩士研究生持碩士學位證、戶籍證明材料(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一份和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4張,按畢業證所學專業(含相近專業)及教師資格證書的學段學科報名。
2、報考專業
本次招考分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15個專業。
3、報名地點:平遙縣古陶鎮西關小學
4、報名要求
各專業報名人數須達選招人數的3倍方可確定開考,如不達,則按各專業實報名人數的三分之一確定選招名額(四舍五入),空余名額由領導組按規定進行調劑。
(二)體檢
報名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紀檢委、監察局、教育局、人事局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經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
中小學教師、特教和幼教考試由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組成,總分250分,其中筆試總分150分,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總分100分。
1、筆試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規定時間參加平遙縣組織的統一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時間為150分鐘。
中小學(幼兒)教師筆試科目、內容、選招人數及初選人數
中小學教師、特教、幼教專業初選人數為選招人數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選取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全日制院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筆試分數加5分;根據《山西省高校畢業生村(社區)干部管理暫行辦法
各專業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者,先選招專業課成績高者,后選招學歷層次高者(特殊教育、學前教育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先語后數),在此基礎上,如還有并列,由領導組會議研究決定取舍。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①報考中小學教師,講課內容為初中內容。獨立備課60分鐘,面對評委講課,時間為10分鐘。總分100分,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選招。
②報考特教專業,講課6分鐘,手語測試4分鐘;總分100分,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選招。
③報考幼兒專業,講課6分鐘,藝術特長展示(鋼琴彈奏、唱歌、舞蹈自選一項)4分鐘。總分100分,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選招。
(五)張榜公示
中小學教師、特教和幼教,以學科按總分(總分250分=筆試成績150分+教學能力測試成績100分)由高到低排序并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如出現并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也相同,以專業課成績優先,報領導組審查,然后張榜公示。
(六)分配和崗位培訓
高中學校教師必須從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中擇優分配;特教教師對口分配到縣特教中心學校;除此以外的中小學教師分配到農村初中、小學任教;幼兒教師分配辦法另定。
凡選招錄用的教師必須參加縣組織的崗前培訓,必須在2011年9月30日前將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一份交縣教育局人事股,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四、時間安排
2011年7月28日至8月2日下午18時前報名。
2011年7月31日至8月3日集中組織體檢。
2011年8月4日進行資格審查。
2011年8月6日組織筆試。
2011年8月8日前公布筆試成績及初選入圍人員名單。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及成績公布時間另定。
2011年8月18日前公布全部專業招考總成績及錄用人員名單
2011年8月20日至8月22日組織崗前培訓。
五、考評考核
招聘錄用的畢業生,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限為一年。見習期滿,進行綜合素質考評,考評合格正式錄用,考評不合格的人員予以除名。
六、待遇
按人事部、財政部國人部發〔2006〕59號文件執行。
見習期工資從2011年9月1日執行。
錄用期工資從2012年9月1日執行。
參加工作時間從2011年9月算起。
七、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圓滿順利進行,縣成立選拔錄用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
組長:曹治勝縣委常委、副縣長
副組長:郝士正縣人大副主任、教育局局長
尚健蕊人事局局長
成員:王印寶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侯林雙財政局黨總支書記、第一副局長
劉東峰編辦主任
孟剛紀檢委副書記
楊維俊監察局副局長、糾風辦主任
侯振紳物價局局長
許恩勃公安局副局長
高永明教育局黨總支書記、第一副局長
楊汝生縣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李康唐教育局副局長
喬秉恭教育局副局長
馬金斌教育局紀檢書記
安修明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范建華教育局原黨總支書記、第一副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郝士正同志兼任。
本實施方案由縣選拔錄用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平遙縣選拔錄用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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