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人數及工作地點
錫林郭勒收費公路監督管理分局共招聘通行費收費所工作人員319人(其中219名男性、100名女性),工作地點為錫盟收費公路監督管理分局所屬沿線通行費收費所。
招聘資格條件
(一)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文秘、計算機、法律、財會、交通公路專業的年齡可放寬至28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心理素質,五官端正,隨時能夠服從全盟任何一個收費所調劑和工作,能夠堅持在異地和野外艱苦環境工作和生活,能適應環境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錫盟戶籍或錫盟生源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錫盟戶籍時間須在2012年12月31日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在校在讀高校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報名方式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工作委托錫盟人力資源開發中心負責,報名網站: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網址:www.xmpta.com.cn )。(www.sdsgwy.com )報名時間為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2.報考者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者對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務必仔細查看報考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審核時間;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
2.資格初審由錫林郭勒收費公路監督管理分局負責。報考者報名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者應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應通過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
2.報名費每人100元。交費截止時間為11月5日24:00點,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3.報考者務必于2013年11月8日-11月9日17:00點前,登陸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試和資格復審
(一)筆 試
1.筆試內容。
考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筆試需要提供蒙文試卷的考生需在報名表中注明(訂制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同一科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
2.筆試時間:2013年11月10日上午;
(考試地點:全盟只在錫林浩特市設置一個考點)
具體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相關證件,詳見準考證。
3.筆試結束后,所有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根據實際招錄人數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所有進入體檢人員必須本人參加資格復審,不是本人或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和體檢。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及相關要求,由招聘單位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所攜帶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報名表、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及所攜帶證件的復印件各兩份進行資格復審,凡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不符合所填報考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3.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名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從筆試成績分數中未進入體檢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并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體檢,請應聘人員務必在資格復審和體檢期間保持通訊工具的隨時暢通。
政策咨詢電話: 8288128、(錫林郭勒收費公路監督管理分局)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82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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