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8月26日-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遞補時間:2013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資格復審地點:內蒙古公路路政執法監察總隊8樓會議室(呼市玉泉區鄂爾多斯大街6號,石東路小學對面)。
資格復審的要求
1、進入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必須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參加資格復審通知書
2、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區外內蒙古生源畢業生還須提供有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3、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具有2年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工作崗位、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或提供工作(服務)單位工資發放表等相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實踐)、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服務開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見)的證明。其中,對于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應聘人員須提供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的儲備文件(或花名冊)、儲備協議以及2年儲備期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5、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和試用期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占正式編制)聘用人員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的,一律取消專業測試資格。
6、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專業測試名額空缺的,從該崗位超出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進入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并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專業測試,請應聘人員務必在資格復審期間保持通訊工具的隨時暢通。
專業測試時間與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2013年9月1日。
2、專業測試地點: 呼市賽罕區呼倫貝爾南路9號,水木年華(陽光)酒店四樓第三、四考場。
3、專業測試方式采用專業科目筆試和結構化面試兩種方式進行。
咨詢電話:0471-6968053596465759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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