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盟直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人員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盟直事業單位18個,計劃招聘工作人員60名(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規定報考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和資格條件。
4.能勝任崗位正常工作。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可放寬至32周歲(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6.具有錫盟戶籍或錫盟生源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錫盟戶籍時間須在2012年12月31日前。部分崗位不限戶籍。
7.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報考時須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在校在讀高校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工作由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負責,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者可直接登陸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網址:www.xm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3年6月12日至6月15日。
2.報考者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者對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請報考者務必仔細查看報考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3.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報考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提交材料時間:2013年6月15日前,提交地點: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09房間。
(二)報名資格初審
1.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審核時間:201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
2.資格審核工作由公開招聘辦公室負責。公開招聘辦公室在報考者報名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者應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含減免費用人員),應通過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
2.報名費及考務費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標準執行。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50元。交費截止時間為6月17日24:00,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3.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2012年畢業的高校生,減半收取。2012年、2013年畢業的應聘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
4.農村牧區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享受減免報考費用政策。農村牧區特困家庭的報考者將家庭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者將家庭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及低保證原件以及報考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報名表,到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人事考試部進行審核確認。截止時間2013年6月15日。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5.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被取消的職位,將在報名網站公布。報考這些職位的考生,其所交費用由錫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退給報考者。
(四)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務必于2013年6月21日-6月22日24:00點前,登陸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一)筆 試
1.筆試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
2.筆試內容。
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筆試需要提供蒙文試卷的考生需在報名表中注明(訂制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同一科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應聘蒙語授課、蒙漢兼通崗位,必須用蒙文答卷。
3.筆試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相關證件,詳見準考證。(招聘考試只在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設置一個考點)
4.筆試成績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試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二)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1:3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同一崗位因成績相同超過1∶3比例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公開招聘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上公布。
3.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及相關要求。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考生須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參加資格復審, 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畢業證明材料。盟內生源遷出考生和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
資格復審時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年齡、民族、學歷、學位、專業、加分條件等各類信息。凡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報崗位條件的,一律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后出現的缺額,按照該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由公開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有關要求見《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具體計算方法:考生面試成績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3.面試費用50元/人,在資格復審合格后一并收取。
(四)總成績的計算
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工作結束后,加權計算應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考計劃與進入體檢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上公布。
同一崗位因考試總成績并列超出計劃招聘人數的,由公開招聘辦公室組織成績并列考生加試,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公開招聘辦公室組織進行。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考核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經公開招聘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二)對擬聘人員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限為7天。
(三)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應當及時調查核實,并由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提出處理意見。
(四)公示后出現空缺名額的,從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0479-8219195(盟委組織部)
0479-8278199(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sdsgwy.com)
0479-8235702(報名技術服務)
2013年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盟直事業單位綜合崗位招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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