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公安局2012年招聘30名文職人員
招聘條件
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愿從事公安保衛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散打、體能教官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具有注冊會計師、審計師證;2、通過國家級司法考試。
㈢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專業技術要求;
㈣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
㈤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受過治安拘留處罰以上的;3、有其他違法犯罪記錄的;4、曾被開除公職的;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8、有過吸毒史的;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情形的。
錄取方式
㈠考試
采取筆試與專業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按崗位、專業劃線。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占40%匯總后,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人員。
1、筆試為綜合素質測評,內容參照公務員考試,同時增加公安基礎理論內容,不指定參考書目。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擬招考崗位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以專業考察為主,參加面試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原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加分條件及優先錄取條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筆試加5分;持有注冊會計師證、審計師證筆試成績加5分(兩個資格證不累計加分);在省級及以上單位(含廳級單位)組織的散打、拳擊、柔道等體育比賽中獲得個人前6名的,加10-5分,體育比賽不累計加分。公安院校畢業或退役復員士官、具有雙學士學位的考生,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㈡體能測試、政審和體檢
1、擬錄用人員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中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需經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政治審查,并在政審表中簽署意見,加蓋公章。政審不合格或其他因素缺崗的,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名額,按排序遞補。
㈢公示
擬錄用文職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政府網公示,公示期滿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報名時間、地點、要求
報名時間:從2012年4月9日到2012年4月15日(周六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人力資源中心);
聯系電話:0478-8289130,8281907。
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公安局2012年招考文職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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