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員基本條件1、應聘人員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2、年齡要求:應聘人員為本科學歷畢業生,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應聘人員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3、工作經歷要求:要求具有專業工作經歷的人員,須具有相應的工作經歷。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為報名截止日期。4、應聘人員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5、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均不得報名應聘。6、撫順市城管局(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招聘方式此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開考比例為2:1,如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未達到開考規定,將取消招聘計劃。招聘步驟(一)公布招聘計劃《2013年撫順市城管局(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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