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違法、違紀行為。
3. 本次招聘學歷要求為普通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招聘對象
省統一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中的“支醫、支農”人員、鞍山市統一招聘的“鄉鎮衛生院引進畢業生工作的被聘人員”在海城工作屆滿考核合格且未取得公職人員。崗位具體報名條件、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
招聘辦法
1. 廣泛宣傳、公開報名、嚴格審查資格。
2. 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應大于1:2的比例,否則削減崗位計劃。
3. 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4. 對擬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5. 并列取舍:錄取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者:首先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其次筆試成績也相同者學歷高者優先聘用;再次筆試成績、學歷層次都相同者一批本科優先于二批本科,二批本科優先于三批本科;以上相同再并列者,參加二次面試。
6.擬聘用人員按照總成績排名先后自主選擇工作崗位。
工作程序
1.調查摸底。對需求人員情況進行調查,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和實際編制情況擬定招聘計劃。
2.發布招聘公告。從7月8日起至7月12日止通過海城廣播電視臺、《海城市報
3.報名及資格初審。從7月11日起到7月12日止為報名登記和資格初審階段。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持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這3項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15日以內)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必須為藍色背景),到市人才服務局報名,同時接受資格初審。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人員要如實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4.筆試:
(1)筆試日期定為7月20日(周六),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 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
5.面試。按“支農”、“支醫和鄉鎮衛生院引進畢業生被聘人員”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進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具體的時間和內容另行確定。
6.計分。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7.公示。筆試、面試結束后第一時間將入圍面試、體檢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通過海城市人才信息網(www.hcrs.gov.cn)向社會公示。各項公示期均為7天,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市紀委、監察局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和處理。
咨詢電話0412-36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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