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公安局2012年招聘治安聯防人員
招聘人員范圍及條件
1、聘用我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役軍人,低保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失業人員,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和城鎮其他失業人員,以及東遼縣規劃區內因占地拆遷而失地的農民。
2、東遼縣常住戶口并在白泉鎮長期居住,戶口性質為非農業戶口(失地農民不受戶口性質限制),能適應在白泉城區工作,年齡在18—45周歲(1967年9月5日---1994年9月5日期間出生),身高1.65米以上,熱愛社會治安工作,身體健康,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的男性公民。
錄取辦法
本次招聘治安聯防員實行統一考試。退役軍人或具有駕駛技能的筆試成績加10分。(具備加分條件的,無論有幾項只能加一次10分。)報名同時進行面試,面試身高合格者進入筆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人員,擬錄取人員體檢合格后正式錄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如發現報名、考試、體檢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查實將取消錄用資格。
筆試考試范圍為初中語文、時事政治。
報名時間、地點及攜帶資料
報名時間:2012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3:30。
報名地點:東遼縣人力資源市場大廳http://www.sdsgwy.com/
攜帶資料:
(1)失業人員: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其A4復印件各一張,近期小二寸照片3張。
(2)復轉軍人:本人戶口本、身份證、退伍證、原件及其A4復印件各一張,近期小二寸照片3張。
(3)低保家庭:本人戶口本、身份證、低保證原件及其A4復印件各一張,近期小二寸照片3張。
(4)大中專畢業生: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大中專畢業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持所在院校證明)原件及其A4復印件各一張,近期小二寸照片3張。
(5)失地農民: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占地補償證明、鄉鎮政府失地證明原件及其A4復印件各一張,近期小二寸照片3張。
以上人員具有駕駛技能須帶駕駛證原件及A4復印件各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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