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2年5月29日至30日9:00—16:0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4號公告)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無效。
3.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由用人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http://www.sdsgwy.com/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
(五)開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六)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由招聘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發放《筆試準考證
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招聘崗位要求進行筆試的、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實際報名人數超過1:3(不含1:3)比例的,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招聘崗位要求免筆試的、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低于1:3(含1:3)比例的招聘崗位,直接進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
(二)面試。面試采取實際操作、現場答辯、結構化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協調等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5%、55%。免筆試、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低于1:3(含1:3)比例的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成績在浪淘沙網站(http://www.langtaosha.com.cn)進行公布。
2012年吉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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