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辦理自學考試考生申請畢業手續定于12月15日至20日進行。考生屆時可先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自行辦理申請畢業登記手續,然后按要求向市考辦提交有關紙質資料,由市考辦初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畢業的基本條件
1、考生必須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和考核且成績合格。
2、考生所有合格課程的成績均屬同一個準考證號。需辦理轉、免考手續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手續。逾期辦理的,須推遲到下一期辦理畢業手續。需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英語等級考試成績辦理免考自學考試相關課程的考生,必須在申請畢業前提前辦理免考手續。考生可在星期二或星期四到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原東莞市教育局考試中心)辦理轉、免考手續,地址:東莞市南城區三元路8號東莞報業大廈六樓。
3、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本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電子照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準確無誤。
4、無違紀記錄(如有違紀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年限)。
5、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
二、網上申請畢業登記的方法
1、考生可通過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www.stegd.edu.cn/)自行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工作。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在電子攝像或預報名時設置的密碼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忘記密碼的考生可自行在網上登陸管理系統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設置新密碼一次。第二次忘記密碼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東莞市考辦設置新密碼。
2、考生須在辦理畢業登記前上網確認(或更正)下列信息:
(1)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更改籍貫、民族、最后學歷、職業、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數據。
(2)本次申請畢業的考生,如果需要對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等數據進行更正,必須在11月1日前(周六、周日休息)到東莞市考辦辦理更正手續。辦理更正手續時,要提供自學考試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如果需更正姓名,還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所有更正事項待省考辦審核同意后才可辦理申請畢業登記。
(3)需要對成績進行更正的考生,必須攜帶《課程合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以及本人申請書到市考辦提出更正申請和審核確認。
3、考生個人網上申請畢業登記的時間為12月15日一20日詳細的操作說明請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點擊主頁面查看。在網上成功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后,使用激光打印機用80g/m2或以上的A4復印紙打印雙面《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打印時要刪除頁眉和頁腳,《畢業生登記表》中欄目“考生在單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現”欄,由考生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畢業初審辦理時間和地點
考生在網上自行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后,須到指定地點辦理畢業初審手續。沒有自行在網上辦理申請畢業登記的考生可以到初審地點補辦申請畢業登記手續。
1、時間:12月15日一20日(上午:8時30分一12時,下午2時一5時30分)
2、地點:東莞市廣播電視大學(莞城運河東一路157號)。考生可乘坐東莞市公共汽車7路、11路、12路、21路、22路、24路、32路、L5路車,在東莞市經貿中心站下車后,步行3分鐘可到達東莞市廣播電視大學。
四、畢業初審
1、初審
考生到東莞市廣播電視大學辦理初審必須攜帶及繳交以下材料:
(1)《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2)《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兩證復印在同一張A4 紙上。
(3)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應提供專(本)科畢業證書和《畢業證書鑒定證明》的原件、復印件:① 持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本)科畢業證書的,只需提供專(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并上交其復印件;②持其他教育機構(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外省的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必須持畢業證原件到廣東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學歷鑒定部進行學歷鑒定。鑒定部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3號,電話:020—37626990、37627335、37626878。收費標準:廣東省教育機構頒發的證書專科70元/證,外省教育機構頒發的證書140元/證。由于省驗證的時間比較長,申請下半年本科畢業的考生,應于當年11月1日前辦理原畢業證的鑒定手續。屆時,如不能出示專(本)科畢業證書和《畢業證書鑒定證明》,須推遲半年畢業。
憑畢業初審“回執”交費,收費標準30元/人。
2、交材料
憑交費發票和畢業初審“回執”上交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單位已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原件一式兩份。
(2)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若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須上交專(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廣東省自考委頒發的專(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B030302行政管理(獨立本科段)專業的考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原件及復印表。如成績表從本人檔案中復印,檔案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須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習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5)申請以下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衛生類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100701護理學(專科)、A100703中醫護理學(專科)、A100704社區護理學(專科)、B100705社區護理學(獨立本科段)、B100805藥學(獨立本科段)。
(6)申請B100702護理學(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護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要用A4紙復印。
五、請考生注意如下事項
(1)市自考辦只是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由省考辦負責審核批復。
(2)考生不按要求上交《畢業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而造成延誤申請畢業的,須推遲到下一期辦理。
(3)畢業登記的審核結果一般在5月初電話通知考生。
(4)考生申請畢業后,如急需開具學歷證明,可先復印《畢業生登記表》自行保存,然后到省考辦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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