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吉林省京劇院主要職責是:傳統京劇藝術整理加工與保護,舞臺京劇藝術創作與演出,京劇藝術普及推廣,京劇藝術創作表演人才培養。
二、招聘計劃
本次吉林省京劇院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10年吉林省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年齡為25周歲或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
4、身體健康。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吉林省京劇院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0年10月11日9時至13日16時。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吉林省京劇院辦公室(長春市安達街406號)。聯系人:董維萍、劉威;電話:0431—88520019、88544088;傳真:0431—88520019、88544088。
3、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0年省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及繳費
由省京劇院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在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
(四)資格復審及準考證發放
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0年10月19日8:30—16:30,吉林省文化廳人事處(長春市建設街2779號,吉林省文化廳319房間)。聯系人:楊智勇。聯系電話:0431—85614115。
考生領取準考證時,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由省文化廳人事處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六、招聘考試
根據招聘崗位特點,本次招聘考試為面試。從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實際操作、專業知識測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相關專業知識和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 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由省京劇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 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 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政策咨詢及監督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0431—85614115(吉林省文化廳人事處)
報名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附件:
1、《2010年吉林省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2、《2010年省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文化廳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吉林省文化廳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0年10月19日8:30—16:30,吉林省文化廳人事處(長春市建設街2779號,吉林省文化廳319房間)。
報名時間:2010年10月11日9時至13日16時。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吉林省京劇院辦公室(長春市安達街406號)。聯系人:董維萍、劉威;電話:0431—88520019、88544088;傳真:0431—88520019、8854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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