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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政法干警考試面試人選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對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司法助理員
招錄職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招錄工作總體安排部署,目前此次筆試成績和及格線已經發布。現就其中報考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司法助理員招錄職位的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報考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司法助理員招錄職位、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并且筆試成績在報考職位名次列入本職位招錄計劃3倍數額以內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0年8月25日至8月26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
三、資格復審地點。吉林省司法廳機關辦公樓12樓會議室,具體地址為長春市新發路992號。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其中2008年和200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出具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尚未就業的證明。
(二)截止2010年6月服務期已滿并考核合格經國家和我省選派的“四項目”(即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提供畢業證、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服務合同原件、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的考核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
五、有關要求。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帶齊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凡材料不齊全的,不予資格復審。
(三)報考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司法助理員職位考生的聯系電話在近期內須24小時保持開通。
吉林省司法廳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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