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或技能;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辦法
(一)報名
請至上海政法學院人事處招聘啟事欄下載并填寫“《上海政法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
(二)考核
1、資格審查。學校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專業、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進行筆試面試。
2、筆試面試。教師崗位采取二級學院面試、學校審核的方式,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考察;筆試內容主要為相關崗位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采取試講、提問答辯等多種方式進行。綜合筆試面試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3、體檢。擬聘人員提交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體檢證明。
4、政審。學校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三)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和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聯系方式:www.sdsgwy.com
聯系人:謝老師電話:021-39225121
上海政法學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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