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外省市戶籍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
7.社會學、心理學、法學、政治學等社會科學專業優先;
8.已經取得助理社工師資格、助理心理咨詢師資格及以上等級證書的人員,或獲得社會工作及相關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優先。
報名時間、方式
(一)時間
2014年12月-2015年1月
(二)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方式為提交電子版的《2014年上海市嘉園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招聘報名表
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招聘分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包括綜合類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時間暫定于2015年1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分數線,面試時間暫定于2014年1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當天請攜帶網上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學歷文憑、學位證書及相關專業證件、獲獎證書和能夠說明崗位經歷、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與網上報名表上的照片同版)進行考前現場確認。
錄用方式和待遇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人員名單,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績表現等進行考核。根據需要組織體檢。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方可錄用。
凡符合條件錄用的人員依照國家相關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根據滬綜治辦〔2009〕12號和滬綜治辦〔2014〕22號文件中相關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21-59991239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