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3年招聘政策問答1、 問:今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具體對象是什么?答:凡是符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嘉定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答:“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是指1972年5月26日至1995年5月27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2周歲以下(即197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最低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26日,按實計算(即二年指最低工作年限不少于24個月)。 7、問: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可否報考?答: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就讀期間必須為現役軍人,報考時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證書的人員,當年必須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8、問:對招聘簡章中“專業”、“學歷”、“政治面貌”等條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詢?答:具體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簡章中的“專業”、“學歷”、“政治面貌”、“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等內容有疑問要進行咨詢或者需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請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直接聯系。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咨詢電話可在上海嘉定門戶網站查詢。9、問:非普通高等學歷畢業生是否可報考?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10、問:填寫《嘉定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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