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崗位及要求1、投訴統計分析員(1人):負責開展對消費者投訴、咨詢情況及投訴處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工作,并協助完成相關投訴受理、處理工作,配合提出指導性意見與建議。招聘對象及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經濟及相關專業;(2)具有良好的理解、分析和判斷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團隊意識;(3)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出生),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2011年3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2、公共事務研究員(1人):負責協調與新聞媒介及基層消保委的日常溝通聯絡工作,組織新聞報道和新聞通氣會的實施及與新聞媒介聯合開設新聞信息欄目和專題節目的策劃等工作。招聘對象及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中文或經濟專業;(2)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團隊意識;(3)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出生),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2011年3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3、消費政策研究員(1人):負責分析消費新動向,協助開展消費調查,為消費調查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實效提供專業性技術保障,并協助就消費指導和社會監督工作的社會效益提出評估意見。招聘對象及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中文或經濟專業;(2)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團隊意識;(3)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出生),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2011年3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4、法律理論研究員(1人):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完善消費者合法權益法律法規、行約行規等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做好支持受損害消費者依法起訴、小額消費爭議仲裁,以及配合司法局開展人民調解統計工作。招聘對象及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2)熟悉消費維權相關法律法規,能熟練運用;(3)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團隊意識;(3)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出生),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2011年3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招聘辦法:1、報名本次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個人可登陸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www.sdsgwy.com和上海市工商局網站www.sgs.gov.cn,www.sdsgwy.com下載《公開招聘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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