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畢業必須具備的條件
1、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2、論文、實踐考核等須取得合格成績,并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3、如有課程免考、轉考和課程頂替,需符合規定
4、如有考試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年限
二、畢業登記和畢業初審
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登錄網站: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申請畢業登記。
畢業登記:(時間:12月15日——19日)
1、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在電子攝像或預報名時設置的密碼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忘記密碼的考生可自行在網上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設置新密碼一次。第二次忘記密碼的考生須憑身份證和準考生證到市、縣考辦設置新密碼。
2、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前,須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準確無誤方可申請畢業登記。
3、考生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前,在系統中確認籍貫、民族、最后學歷、職業、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數據,如數據有誤,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修改。
4、通過“畢業管理”模塊中的“畢業申請”功能提交畢業申請,申請成功的考生打印雙面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打印時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機和80g/m2或以上的A4復印紙打印,一式二份。注意在打印前應進行打印參數設置,將頁眉和頁腳兩項清空),必須認真校對《畢業生登記表》正面的各項內容,然后在背面的有關欄目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并到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和加蓋印章。
畢業初審
1、時間:12月15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程序:驗核——交費——交材料
考生到自考辦辦理畢業初審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兩證復印在同一張A4 紙上)。
(2) 經校對正確并到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和加蓋印章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3)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應提供 ① 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② 若畢業證書非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還須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鑒定由考生持畢業證書原件直接到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定中心認證,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3號,聯系電話:020——37626990、37627335)
憑交費“交費收據”和自學考試畢業申請“憑證”上交以下材料:
(1)經校對正確、已在考生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和加蓋印章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不能交復印件);
(2)自考辦已驗核并加蓋印章的《準考證》、《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本科畢業還須上交自考辦已驗核并加蓋印章的 ① 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復印件; ② 《學歷鑒定證明》的復印件。(取得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考生無須提交《學歷鑒定證明》。)
三、其他說明
1、所有復印件應使用A4復印紙復印。
2、各縣(市)自考辦地址和聯系電話:
市考辦(1700):陽江市區東風三路45號電話:3333920
陽春市考辦(1781):陽春市迎賓大道91號電話:7658748
陽西縣考辦(1721):陽西縣新城五區仁和二街14號電話;5551515
3、市(縣)自考辦只是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由省考辦負責審核批復。
來源:陽江市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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