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08年下半年辦理自學考試申請畢業登記和畢業初審工作將于12月15—20日進行,考生屆時登陸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可自行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
1、畢業登記12月15—19日考生個人上網申請畢業登記。
2、廣州市各區、縣級市招考辦辦理畢業初審日期安排表(附件一)。
二、申請畢業必須具備的條件
1、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2、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3、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4、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成績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5、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6、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三、畢業登記和畢業初審的步驟
(一)畢業登記
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在電子攝像或預報名時設置的密碼登陸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忘記密碼的考生可自行在網上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設置新密碼一次,第二次忘記密碼的考生須憑身份證、準考證到區、縣級市考辦設置新密碼。
1、確認信息
(1)考生在辦理畢業登記前須登錄系統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上述數據準確無誤后方可申請畢業登記。
(2)考生辦理畢業登記前在系統中確認籍貫、民族、最后學歷、職業、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數據,如數據有誤,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畢業申請
考生應根據所在區、縣級市安排辦理畢業初審的具體日期前登錄系統,通過畢業管理模塊中的畢業申請功能提交畢業申請。
3、打印資料
申請成功的考生打印一式兩份雙面的《畢業生登記表》。打印時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機和8Og/m2或以上的A4復印紙打印,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設置(即在菜單文件項中的頁面設置將頁眉和頁腳兩項清空,上、下、左、右頁邊距設置為2cm-2.5cm)。考生如無法按要求打印的,可到辦理畢業登記的考辦打印《畢業生登記表》。
考生必須認真校對《畢業生登記表》正面的各項內容,然后在背面的有關欄目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并到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和加蓋印章。
[上網申請畢業詳細辦理方法請參閱《自學考試開考方式為面向社會的考生申請畢業須知》(附件二)].
考生上網成功申請畢業并按上述第2點要求完成后,到選定的區、縣級市招考辦辦理地點進行畢業初審。
(二)畢業初審程序 驗核-領表-交費-交表。
1、驗核,考生到招考辦辦理畢業初審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兩證應復印在同一張A4 紙上)。
(2)經校對正確并到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和加蓋印章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3)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供 ① 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② 若畢業證書非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還須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的正本及復印件(考生應提前一個月以上持畢業證書原件前往辦理,地址: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二樓,聯系電話:020-37626990、37627335)。
(4)自備符合規格的小信封一個(填寫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貼足郵資,信封的左下角要注明準考證號、申請畢業的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和學歷層次,信封用于通知考生領取畢業證書)。
2、領表,畢業初審通過后,領取:
(1)一式兩份《畢業生登記表》(已自行按要求打印表格的考生不需領表);
(2)畢業登記的“憑證”;
(3)《考生檔案袋》一個。
3、交費,憑考辦打印的“憑證”交費,每人38元(其中:審定費30元,證書費8元)。根據市財政局文件精神,我辦不直接收取現金。交費方式:(1)、可用銀聯卡在我辦刷卡交費;(2)、若采用現金或支票的可憑我辦開出的繳費通知書到工商銀行、商業銀行或建設銀行的任意網點交款。
4、交表,憑交費“收據”和考生辦理畢業登記“憑證”上交以下材料:
(1)經校對正確、已在考生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和加蓋印章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不能交復印件);
(2)招考辦已驗核并加蓋印章的《準考證》、《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本科畢業還須上交招考辦已驗核并加蓋印章的 ① 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復印件; ② 《學歷鑒定證明》的復印件。(取得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考生無須提交《學歷鑒定證明》。)
(4)按要求已填寫好有關信息符合規格的小信封一個(以各區縣考辦要求為準)。
(5)《考生檔案袋》一個(考生應準確填寫袋面上的各欄目)。
請考生注意:(1)區、縣級市招考辦只是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由省考辦負責審核批復。(2)如不按要求上交《畢業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而造成延誤申請畢業的,一律推遲到下一次辦理。(3)申請畢業的審核結果一般在登記4個月后發信通知,屆時可上廣州招考網(www.gzzk.com.cn) 查閱畢業證書發放安排。(4)考生申請畢業后,可先復印《畢業生登記表》留存,如急需開具學歷證明的,請參照《辦理學歷證明須知》。
附件:
一、廣州市各區、縣級市招考辦辦理畢業初審日期安排表
二、自學考試開考方式為面向社會的考生申請畢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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