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在2006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辦證過程中使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的通知》(粵考試中心[2006]232號),從2006年下半年起,我省考生申辦自考畢業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絡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辦理畢業申請登記手續。網上申辦畢業登記手續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考生須憑準考證號和密碼(忘記密碼的考生可通過修改考生密碼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設置新密碼)登陸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
二、通過系統中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的“基本信息維護”功能確認考生的基本信息,認真正確輸入籍貫、民族、政治面貌、職業、考前學歷、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信息。
三、使用畢業管理中的“畢業預測申請”功能,選擇“畢業專業”和“主考學校”進行畢業預測,出現“考生課程滿足專業畢業要求”的提示信息,選擇初審市(縣)后提交畢業申請。
四、考生可使用畢業管理中的“打印畢業生登記表”功能,選擇“畢業專業”和“考生類別”后查詢考生畢業,并使用激光打印機用A4規格的復印紙打印單頁雙面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無打印條件的考生,可到所選初審市(縣)自考辦打印《畢業生登記表》),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表中的“本人簡歷”(《畢業生登記表》正面不能手寫),并由考生所在單位在“考生在單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現”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五、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已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兩份及有關材料到所選初審市(縣)自考辦辦理畢業初審。
六、銀行繳費(38元/證):
(一)由市考辦向初審通過的考生開具繳款通知書。
(二)考生憑繳款通知書到惠州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各網點現金繳納;有任何一家銀聯卡(必須是儲蓄卡)的考生可在惠州市教育局服務大廳直接刷卡繳納。
七、考生申辦畢業初審登記手續的注意事項:
(一)考生申辦畢業初審登記需提供的有關材料: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及由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學歷鑒定部出具的《畢業證書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持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者只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一律采用A4紙復印)。
(二)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續。否則一律不予辦理畢業登記手續。
(三)市自考辦辦理畢業初審是對考生畢業材料的初審,考生是否符合條件畢業,由省自考辦進行最后的審核確認。
(四)有關辦理畢業申請和領取畢業證書的時間安排,考生可登錄惠州市教育考試中心網站(網址:www.hzkszx.com),及時了解惠州市自學考試相關信息。
信息來源:惠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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