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公務員考試:如何理解“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這一條件?
答:這個條件是指1975年2月10日至1993年2月10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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