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公務員考試: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和“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如何認定?
答:參加上述項目的人員報考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另外,2011年服務期滿的大學生,需提供由共青團上海市委開具的相關證明。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需提供由區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另外,2011年服務期滿的大學生,需提供所在服務區縣“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具的相關證明。
以上材料在考生參加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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