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確認:
為對考生負責,面試時間、地點正式確定后,我們會發布通知并用電話方式通知每位考生,請各位考生注意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如在報名信息系統內提供的電話號碼有誤,請發傳真至上海海關人事處更正(傳真號碼021-63230161)。考生如有確認放棄面試的,務請在本人身份證的復印件上親筆書寫放棄面試聲明并傳真至上海海關人事處(傳真號碼021-63230161)。
三、面試所需材料
按照規定,考生在面試時須提供下述材料。為便于考生辦理、遞交相關材料,今年上海海關面試所需材料統一在面試時提交,無需重復寄送。考生所需提供材料如下,請認真做好準備:
(一)社會在職人員
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注明現單位地址、檔案保管單位;自由職業、待業人員由檔案保管單位出具證明)、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如暫不能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的,可以在體檢或考察時提供。
(二)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學校蓋章的學習成績表原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如是委培生或定向生的,需同時提交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普通高等院校延緩派遣畢業生
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需在備注欄內注明是否具有派遣資格)、學校蓋章的學習成績表原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四)成人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學校蓋章的學習成績表原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所在院校的當地教育管理部門出具的具有派遣資格的證明。
(五)留學歸國人員
報名登記表、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提供由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各類獎勵證書復印件可一并提交,但必須具有發證單位鑒證。
其它事項以正式面試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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