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度上海市公安機關招聘500名文職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經市公務員局、市公安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0名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或上海生源2009屆畢業生;(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船艇駕駛、船艇輪機崗位報考學歷放寬至初中;(六)1974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醫務崗位年齡放寬至1964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船艇駕駛、輪機崗位年齡放寬至1959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七)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八)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崗位明確要求有專業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詳見《招聘簡章
(二)報名方式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時間為2009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23日中午12:00。報名網站為上海“21世紀人才網”。2、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在報名時填寫一個報考崗位。愿意接受崗位調劑的,可在報名表格上注明。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09年下半年度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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