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下列人員具備報考條件:
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4年普通類院校應屆畢業生)。
在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專業條件按“類”設置的按《淮安市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4)
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間出生)。《崗位表
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實行“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由縣人社局會同教育局、衛生局統一組織招聘考試。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漣水縣人社局410室(縣經濟開發區四樓)。
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資格審查: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填寫《2014年漣水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名結束后,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各崗位開考比例見《崗位表
考試
考試工作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筆試時間:2014年6月21日9:00—11:00
地點詳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攜《準考證
崗位代碼為001—010和027崗位每崗位報名人數不足5人(不含5人,下同)、崗位代碼為020崗位的報名人數不足15人、崗位代碼為026崗位的報名人數不足10人的免筆試。
2.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核減后的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或末位成績并列的,則筆試合格的人員和末位成績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免筆試崗位通過資格審查并完成繳費的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前由縣人社局會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參加面試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進入面試人員為在職人員的,在面試前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而導現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方式: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方式。衛技人員崗位面試采取專業化方式,面試內容主要為應聘崗位應知應會的專業知識。
(4)面試成績確定: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有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只有面試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5)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核減后崗位招聘人數(實際崗位招聘人數)的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有筆試和面試的,如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只有面試的,如果面試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體檢。
2.遞補問題: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情況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體檢工作:由漣水縣人社局牽頭,教育、衛生參與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體檢要求及費用: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包括體檢人員的早餐、午餐費用。
考察
由縣人社部門牽頭,教育、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導致出現空額的,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huaian.gov.cn)、漣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ianshui.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漣水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而出現缺額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未就業畢業生見習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中共漣水縣委組織部:0517—82380935
漣水縣紀委、監察局:0517—82380896
漣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2380779
本簡章由漣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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