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數為11人。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三)戶籍不限;(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研究生(以畢業證書為準),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備擬報考崗位的其它條件,詳見《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2.現場確認應聘者按現場確認時間到應聘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并對照招聘條件向學校遞交個人的應聘材料(包括:個人簡介、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聘用合同、各類獲獎證書、論文材料以及能反映崗位需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應聘材料原件退還,學校保留應聘者提交材料的復印件。未按時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者視為報名無效。招聘學校在現場確認時對應聘者提交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核的監督。(二)注意事項應聘者應嚴格對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如實提供相關資料,招聘學校及市教育局僅根據應聘者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如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已辦理錄考核方式1.筆試考核。由學校組織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考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學科需求數的1:3劃定面試資格線。考生的筆試分數低于該學科分數的50%,則取消面試資格。2.面試考核。由學校組織對面試人員進行集中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不少于三題,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當場反饋成績。面試評委7人(招聘單位評委不超過總評委數的30%,其余評委由市教育局委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余下評委打分的均分為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其得分保留2位小數。考生的面試分數低于60分,則取消課堂考核資格。3.課堂能力考核。由學校組織課堂能力考核,學校在課堂能力考核當天或第二天把參加考核人員成績在校園網的外網上公布。考生的課堂考核分數低于70分,不計算綜合成績。4.確定體檢人選。學校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課堂考核等各項材料匯總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按照筆試成績占30%、課堂能力考核占50%、面試成績占2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http://www.sdsgwy.com/。政策咨詢電話:856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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