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助理人員崗位職責
公證助理人員指從事與公證工作有關的事務性工作的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1、 在公證員的領導下,承擔公證當事人的接待、協助公證人員外出辦證、調查、核實等有關記錄工作;
2、 制作公證詢問筆錄、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文書及公證書的起草、打印、校對、裝訂、公證卷宗的裝訂、歸檔等工作;
3、 其他事務性工作
報考條件
1、 學歷為法律專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 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溧陽市常住戶口,且在溧陽市居住;
3、 具有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力;
4、已就業者報考需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有關書面證明;
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溧陽市司法局四樓政工科。
聯系電話:87222005
3、待遇面議。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攜帶2張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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