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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辦理自考轉免考、合并等業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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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辦理自考轉免考、合并等業務通知

根據省考辦粵考辦[2007]19號文規定,廣東省自學考試考籍管理業務統一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www.stegd.edu.cn)辦理。使用該系統后,辦理轉考、免考、數據更正等程序將有較大的調整,現將轉考、免考、合并準考證及數據更正辦理辦法通知如下,請考生相互告知:

一、合并準考證號

考生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可在省內不同市、縣(區)報考。考生報考不同專業,無須辦理改報專業的手續。凡持有兩個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的考生,必須辦理合并準考證號的手續,將其中一個準考證號的各門課程合格成績轉入另一個準考證號,以后只須持后一個準考證號參加考試。辦理的步驟如下:

1、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系統中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的合并準考證號功能提交合并準考證號的申請。

注意:考生在申請時,應先校對兩個準考證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相片)和源準考證號記錄的合格成績是否正確,如有誤,需先提供相關資料辦理數據更正手續后方可申請合并準考證號。

2、到深圳發展銀行交10元/證的轉考費。

3、憑繳費票據、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每周二、四(節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辦辦理合并準考證手續。

4、考生在辦理合并準考證號手續登記50個工作日后,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辦理合并準考證號后,源準考證號不能再使用。

二、轉考

(一)外省轉入

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合格課程成績的,應辦理考籍檔案轉入手續。辦理的步驟如下:

1、考生按照新生報名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并在轉出省辦理了轉出手續。

2、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查詢轉入檔案”,查實我省考辦是否已經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并記下自己的外檔號。

3、到深圳發展銀行交10元/證的轉考費。

4、憑轉出省準考證、我省準考證、身份證和轉出省考辦的證明及課程合格證書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繳費票據,每周二、四(節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

5、考生辦理轉入手續50個工作日后,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二)轉出外省

考生需把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合格課程成績轉往外省的,應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辦理的步驟如下:

1、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轉出外省申請”功能提交轉出申請。

2、到深圳發展銀行交10元/證的轉考費。

3、憑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繳費票據,每周二、四(節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4、省考辦審核后,向轉入省考辦寄出考生的考籍檔案。考生辦理轉出手續50個工作日后,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持《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考籍檔案轉出通知書》到轉入省辦理有關手續。

三、免考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可申請免考已學過并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辦理的步驟如下:

1、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申請”功能提交免考申請。

2、到深圳發展銀行交10元/科的轉考費。

3、憑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需從本人檔案中復印,檔案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須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如成績表需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繳費票據,每周二、四(節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辦辦理免考手續。

5、考生辦理合免考手續50個工作日后,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四、考籍更正

(一)基本信息更正

考生可通過系統“公共查詢”模塊中的“考生信息查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若考生認為基本信息中任何一項不準確,可辦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續。辦理的步驟如下:

1、考生登陸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模塊中的“考籍更正申請”功能提交申請

2、每周二、四(節假日除外),憑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深圳市自考辦辦理。

3、考生辦理考籍更正手續50個工作日后,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二)成績更正

考生可通過系統“公共查詢”模塊中的“考生信息查詢”功能查核本人的成績,若發現有不準確的可辦理成績更正手續。辦理的步驟如下:

1、考生登陸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模塊中的“考籍更正申請”功能提交申請。

注意:考生若辦理實踐環節考核課程(含畢業論文)或委托開考課程的成績更正,須通過主考學校模塊中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更正功能,向主考學校提出申請。主考學校初審后將有關材料上報省考辦,不用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

2、持交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每周二、四(節假日除外)到深圳自考辦辦理成績更正手續。

3、考生辦理考籍更正手續50個工作日后,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五、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續。

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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