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年齡及工作年限計算問題
1、年齡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為1977年9月22日至1995年9月25日期間出生。
其他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
2、年限計算
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如: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滿2年。
二、關于崗位計劃中“學歷”及“其他說明”的問題
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有普通高校學歷、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錄取并取得軍隊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雙專科學歷按專科學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
崗位計劃中“其他說明”欄目所描述的內容非報考必須條件,僅供考生選報崗位參考。
三、關于回避問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關于戶籍限制的問題
《泰州市201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五、幾種類型的人員能否報考的問題
1、社會在職人員可以報考,但在進入體檢前必須提供本人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現役軍人不可以報考。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憑落戶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報考。
3、2012年及以前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就業、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畢業生按社會人員報考。
4、2010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含已辭職的、取消錄用的)不能報考;通過公開招考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見習期)不能報考。
六、報考需提供哪些材料的問題
1、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正確理解和把握招聘崗位的要求和自身條件,并對兩者一致性和自身條件的真實性負責。報名階段,招聘單位對網上報名信息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實際情況是否和所填報情況一致、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在資格復審時確認。
2、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必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報考有其他崗位條件要求崗位的,還需按簡章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無法按時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七、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聘的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都要使用,考生必須準確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
報名時必須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一定要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必須持有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
八、關于開考比例問題
本次《招聘簡章
九、關于專業科目考試的問題
專業加試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市組織人社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組織實施。專業加試內容及要求,由相關招聘單位在報名時向考生公布,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關于體檢工作和體檢標準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十一、哪些情形為考察不合格的問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一) 不具備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
(二) 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三) 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四) 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五) 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組織、領導和公眾的;
(六) 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七) 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八) 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九) 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 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十一) 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二) 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十三)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的;
(十四)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五) 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十六) 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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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自2010年9月22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十八) 自2008年9月22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十九) 自2010年9月22日以來,擔任領導職位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二十) 自2010年9月22日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二十一) 201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1、2012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二十二) 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市審判服務中心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市審判服務中心的;
(二十四) 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十二、關于成績合成方法的問題
1、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筆試不設統一的合格線。
2、確定專業加試人員。從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6:1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加試人員。
3、確定面試人員。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加試結束后,無專業科目加試的崗位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有專業科目加試的崗位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科目加試成績占40%計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4、計算總成績。面試結束后,無專業加試的崗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有專業科目加試的崗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科目加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5、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十三、關于可報考專業的確認問題
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
十四、關于考試費用問題
按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報名筆試費用100元/人,面試費用100元/人。報名筆試費用,在網絡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于9 月27日16:00前通過指定銀行繳納,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為進一步體現以人為本和政府愛才、惜才、求才的選人用人理念,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通過銀行進行繳費。筆試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10月15日到泰州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十五、本“政策解答”的內容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泰州市201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中涉及的其他問題,也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886261,86606567。
江蘇省泰州市市直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73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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