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對象
本縣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不含縣統一引進的高學歷人才)。
選調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3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在現所在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教育系統各類教師跨系統參加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必須符合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如東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試行)
2、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含見習期、試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3、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簡介表中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
6、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選調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
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3年9月2-3日,上午8:30—11:3 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裙樓二樓人力資源市場(www.sdsgwy.com)
咨詢電話:0513-84197352
報名人員可到現場領取或登陸如東組工網、如東人才網下載《報名登記表
(二)資格審查
按照選調崗位的選調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發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9月5日,地點:縣人社局913室)。本次選調筆試開考比例為2: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選調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選調崗位的人員,由縣人社局通知其重新改報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13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 0—17:3 0。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百分制計分。主要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職業道德等公共基礎知識,部分崗位加試專業知識,加試專業知識的崗位公共基礎和專業知識按各占50%計分。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由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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