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面向社會招聘,含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2、專業對口,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具體見《崗位簡介表
2、報名、資格審查注意事項(1)報名時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張以及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所有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3年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未按時提供所有證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視為放棄。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2)報名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資格。(3)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市人社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4)筆試《準考證
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2013年招聘公辦學校教師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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