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
根據有關課程考試大綱和命題要求,在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學歷文憑考試時,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數學(一)》等17門課程(詳見附件),考試時不準使用任何型號的計算器外。凡涉及有計算內容的課程,考生可使用簡單的、沒有程序存儲功能的計算器。請及時通知有關考生,并在每個考場明確公布,監考時嚴格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附件:2007年1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準使用計算器課程一覽表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題詞:自學考試 學歷文憑 使用計算器 通知
附件:
2007年1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準使用計算器課程一覽表
息來源:廣東考試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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