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2年招聘人員
報考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三)身體健康;(四)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詳見《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表
1.如實填寫《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考試和資格復審(一)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的內容主要是工作崗位所需的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范圍。(二)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達到60分為合格。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三)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招聘計劃的3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少于招聘計劃3倍(不含3倍)的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減少的招聘計劃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四)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該證明也可在面試后規定時間內提供)等相關材料,證明材料均須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凡提供的證明材料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選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五)面試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